男子请假照顾病危爸爸被认旷工辞退!日前,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块涉及职员请假权益的案件。一名职员因需要照顾病危的爸爸而请假,却被公司认定为旷工并辞退。幸运的是,经过仲裁程序后,该职员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维护了职员的权益。
据了解,该职员于2021年年底入职某公司,成为工勤岗的一名操作工。2023年初,其爸爸被诊断为恶性肿瘤,病情危急。该职员向公司请假以照顾病危的爸爸,但未获得批准。在假期结束后,他第三请假以继续照顾爸爸,但仍未获得批准。公司觉得该职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构成旷工,紧急违反了企业的规章规范,因此解除去他的劳动合同。
该职员不服企业的决定,向南京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觉得企业的解除合同行为违法,并支持了该职员的诉求。随后,该职员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企业的辩护律师辩称,依据公司规定,职员请假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签字。虽然该职员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但未获得所有部门经理的批准签字,因此其请假行为无效,构成旷工。
然而,法院觉得,尽管企业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效率,但在具体操作中,应当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职员的实质状况和家庭困难。在本案中,该职员在请假时已经向公司说明了状况并提供了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因此公司应当予以批准。
除此之外,法院还指出,公司在知道该职员的爸爸病危的状况下,未批准其请假并将它视为旷工的行为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职员的合法权益,在职员遇见家庭困难时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忙和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企业的解除合同行为违法,需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并恢复该职员的工作职位。这一判决不只维护了职员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职员家庭责任和孝顺行为的支持。
此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很多网友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结果,觉得公司在职员面临家庭重大变故时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过于苛刻和冷漠。有人评论说,“假如连职员的家庭变故都不可以给予理解,那如此的公司还有哪些人情味?”
这一事件也第三引发了大家对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注。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职员的实质状况和家庭困难。同时,职员也应当尽到告知义务,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此案件的判决结果无疑对于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都具备要紧的意义。它提醒广大企业和职员,在面对家庭困难时,应当相互理解、支持和关心,一同打造一个友善、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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